2020年下半年阜宁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20-10-14来源: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2020年下半年阜宁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就2020年下半年阜宁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经济类(会计、审计)和专业技术其他类。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0年下半年阜宁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8日至2002年10月17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2020年下半年阜宁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编。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分“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和“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两类,考试内容各不相同,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4.面试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上海路158号)

联系人:胡永兵

联系电话:0515-87386412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2020年下半年阜宁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于疫情原因暂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原件)。⑥阜宁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⑦招聘岗位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③-④材料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者应在报名前申领“苏康码”,报名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主动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方可进入报名点参加报名。报考者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者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在1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

4.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考试、资格复审或递补等事项,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0年9月30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各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阜宁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

    0515-87386413(县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0年下半年阜宁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20年下半年阜宁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funing.yancheng.gov.cn/art/2020/10/12/art_6617_3435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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