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合同制聘用职工简章
2020-10-11来源:启东市12345公共服务热线网站

2020年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合同制聘用职工简章

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近海镇)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农保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农保岗位工作人员1名

招聘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纪录;

●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党员或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行政区域内财政拨款单位在职人员报名的,需提供在职单位同意辞职的材料。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10月22日(上午8:30-11:4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

启东高新区(原启东滨海工业园)南海路558号海韵大厦2307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80928259、15950839850

报名随带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考试内容及形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照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审定、体检未能通过或其他原因的不予聘用,实行一次性依次替补。

考察、录用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确定录用后,由区(镇)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区(镇)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按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录用人员性质属于劳务派遣方式管理,与社会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派驻高新区(近海镇)农保窗口,设试用期2个月,期间以不低于启东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无任何其它待遇;试用期满,由区(镇)聘用职工管理办公室会同用工部门对试用期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如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转正后工资待遇参照区(镇)聘用职工统一标准执行。

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区(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录)用资格。

信息来源:http://12345.qidong.gov.cn/qdfwzx/infodetail/?infoid=78cc3c81-9858-499d-84ef-7ed4c1003a8f&categoryNum=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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