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门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05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网

龙门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惠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暂行办法》(惠市人社函〔2019〕168号)规定,龙门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决定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龙门县直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二类)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遴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力,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具有长期在报考岗位工作的思想;

3.具有5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及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所需的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遴选岗位计划表);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7.具有龙门县户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政治处分期内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0年9月4日至9月17日止,共10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从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共3天),报名地点:龙门县委宣传部办公室(龙门县城东门路2号,联系人:陈枫,联系电话:0752—7794380;遴选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4.工作经历证明和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遴选意见及主管部门意见(原件);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龙门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登记报名;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初审依据为《公告》中遴选人员基本条件和提供的报名资料。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报名成功者,需申领粤康码。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3.考生须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遴选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凡提供虚假遴选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上述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能力。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遴选对象,并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内容;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3.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全过程,遴选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遴选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附件:1.龙门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岗位计划表.xlsx

2.龙门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docx

龙门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

2020年9月4日

龙门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公开遴选岗位计划表
遴选单位 遴选岗位 岗位职责 岗位代码 遴选人数 遴选条件
学历 专业 年龄 工作经历
龙门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 县文明工作事务中心九级职员 从事创文和文明实践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主持、策划等工作 A001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新闻采编与制作(C050501) 35周岁以下 具有5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说明:1.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截止为2020年8月31日;
2.年龄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应在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文章来源:http://www.longmen.gov.cn/lmxrmzfmhwz/zwgk/gzwj/tzgg/content/post_4024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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