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通知
2020-08-07来源:昆明市人民政府网站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对应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全力做好2020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减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影响,结合昆明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扩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2020年,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413名公务员充实党政机关;在全省统一专项招聘4845名普通教师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基础上,再公开招聘2000名事业单位人员。

二、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用高校毕业生。招募45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80个。招聘500名高校毕业生担任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招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公安警务辅助队伍。鼓励县(市)区积极开发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1699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社会工作岗位(每个村、社区1名),其工作补贴参照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或一般委员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按现行资金渠道统筹安排资金保障。

三、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要积极协调辖区内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企业开发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全市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不低于500人。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国有企业新增招聘岗位招用高校毕业生比例不得低于70%。招用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网络公开发布。

四、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用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五、加大就业见习工作力度。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组织5300人开展就业见习。在昆明见习的青年(不限户籍)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其中,省级补贴1000元,市级补贴5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其实际留用人员按每人每月2100元(其中,省级补贴1500元,市级补贴6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六、加大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力度。2020年,全市统筹安排资金2000万元,开展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10500人次。对驻昆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高年级学生(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和省内外高等院校毕业3年内到昆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对企业招收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开展以工代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列支。

七、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高校毕业生申请入驻昆明市县两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的,给予不少于2年的租金减免。对经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且为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减免不低于6个月场地租金等费用,并帮助创业团队成功在创业园区(基地)注册的,按每户企业实际减免租金不超过10000元标准,由市级财政给予园区(基地)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园区场租补贴。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托平台等实现新就业形态就业,对其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八、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动员和重点征集,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军入伍,实现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同比增加20%。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乡镇专武干部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

九、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组织网上招、线下招、校园招、巡回招等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100场,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充分运用“昆明智慧就业平台”、“昆明人才考试招聘网”加强岗位归集,发布岗位信息15万个。畅通毕业生线上求职通道,逐步实现岗位信息精准推送和高校毕业生“一键求职”。加强职业指导,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纳入实名制管理,年内为每名实名制管理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不少于3次。

十、保障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对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零就业、建档立卡贫困等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根据需要安排公益性岗位,实施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

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就业工作主体责任,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健全工作责任制,迅速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层层抓好落实,确保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具体事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扩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规模 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413名公务员充实党政机关。 市委组织部 市属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000名 在全省统一招聘基础教育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高校毕业生基础上,公开招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充实教育和医疗卫生系统队伍。 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增加802个岗位招聘其他事业单位人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编办、市属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使用市级专项编制定向招聘医学、教育重点院校毕业生100名。 市委组织部 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专项招聘“双一流”大学毕业生98名补充到教师队伍。 市委组织部 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二、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用高校毕业生 招募45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团市委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8月1日
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岗位80个。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招聘高校毕业生500名担任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 市政府办公室(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处)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招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公安警务辅助队伍。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鼓励县(市)区积极开发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1699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社会工作岗位(每个村、社区1名),其工作补贴参照专职社区工作人员或一般委员标准执行。 市委社工委、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三、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 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要积极协调辖区内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企业开发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国有企业新增招聘岗位招用高校毕业生比例不得低于70%招用高校毕业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0月30日
全市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不低于500人。 市国资委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网络公开发布。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四、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用工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五、加大就业见习工作力度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组织5300人开展就业见习。在昆明见习的青年(不限户籍)就业见习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用人单位,其实际留用人员按每人每月21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六、加大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力度 2020年,全市统筹安排资金2000万元,开展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10500人次。对驻昆高等院校毕业前2年高年级学生(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和省内外高等院校毕业3年内到昆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对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开展以工代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列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七、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对高校毕业生申请入驻昆明市县两级政府投资建设的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的,给予不少于2年的租金减免。对经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且为毕业3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或创业团队减免不低于6个月以上场地租金等费用,并帮助创业团队成功在创业园区(基地)注册的,按每户企业实际减免租金不超过10000元的标准,由市级财政给予园区(基地)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园区场租补贴。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9月30日
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托平台等实现新就业形态就业,对其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八、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 针对高校毕业生群体开展精准宣传动员和重点征集,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军入伍,实现征集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同比增加20%。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乡镇专武干部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录。 市征兵办 市委编办,市退役军人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九、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组织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100场,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充分运用“昆明智慧就业平台”、“昆明人才考试招聘网”加强岗位归集,发布岗位信息15万个。畅通毕业生线上求职通道,逐步实现岗位信息精准推送和高校毕业生“一键求职”。加强职业指导,对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纳入实名制管理,年内为每名实名制管理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推荐就业岗位不少于3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十、保障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 对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零就业、建档立卡贫困等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根据需要安排公益性岗位,实施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 12月31日

来源:http://www.km.gov.cn/c/2020-08-03/36206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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