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马鞍山市含山县育才实验学校选聘农村在职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0-07-31来源:含山县人民政府网

含山县育才实验学校公开选聘农村在职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含山县育才实验学校代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教学质量,根据含山县人民政府2020年6月24日专题会议纪要(第23号)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到含山县育才实验学校任教,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学科及名额:拟公开选聘农村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49名,具体岗位、学科见附件 。

二、选聘范围:全县超编超学科的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在农村学校工作2年以上(即2018年9月底前录用任教的)。

4.报考教师女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男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受市级以上(含市级)、县级以上政府(含县级)或市级以上教育部门(含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特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女教师47周岁、男教师52周岁。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45周岁以下”为“1974年8月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报考小学学段的教师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学段的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初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6.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聘:

(1)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受到纪律处分的。

四、选聘方式及内容:

选调采取笔试、专业测试两结合方式,两项合成后总分值100分,笔试、专业测试在总分所占比例为4:6,各分项折合后(小数点取后两位,四舍五入)相加所得分数为选调人员最后分数。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另行通知领取)。

2.笔试卷面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学科相关知识。按照选调学科岗位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名单。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凡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6日-8月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含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所需材料:《2020年含山县育才实验学校选聘农村中小学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县级以上各类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盖有单位印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

3.本次公开选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到含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由县教育局和含山育才实验学校董事会联合进行资格审查。

4.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应不小于2:1,对报名人数比例不足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学科指标。

5.此次选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总成绩合成排序及确定拟调人员

根据笔试、专业测试合成成绩和各学科确定的选调名额,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人员。若合成成绩相同的,则按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所持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第一学历高的、教龄长的、年龄大的优先原则排序确定。

七、资格复审

对拟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选调资格,出现的空额岗位,按以上规定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资格复审和考核结果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含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安排上岗,办理调动手续。

九、被选调的在编教师待遇

1.被选聘的教师与含山县育才实验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继续享受在公办学校应享有的工资待遇(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村艰苦学校津贴除外),且原经费供给渠道不变,其在含山县育才实验学校工作期间不作为农村学校工作经历。

2.选聘的在编教师身份不变,并单独分类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等,享有我县其他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3.选聘的在编教师另享受含山县育才实验学校给予的超课时费、加班费等奖励政策,具体标准由含山县育才实验学校自定。

4.选聘教师在含山县育才实验学校入职后被评为校级骨干教师的,学校发放骨干教师津贴;被任命为学校备课组长、教研组长、部门处室干事、中层干部的,按月享受学校相对应的岗位津贴。

5.学校为教师提供食宿,直系子女入读含山县育才实验学校享受学杂费减免优惠。

十、被选调教师的人事管理

1.选聘录用的教师工资关系暂保留在原单位一年(待“县管校聘”改革实施后转入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育才学校办学期间所选聘的教师需要调回原校的,必须经育才学校同意并报县教育局批准,同时采取“出一进一”的原则给予补充。

2.对不能胜任教学工作或不服从育才学校管理的教师,育才学校有权向县教育局申请调整,被调整的教师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工作。

十一、组织领导

此次选聘工作由县教育局和育才实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5-4332879(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5-4331996(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含山县教育局

2020年7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hs.gov.cn/zwxx/rczp/79737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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