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2020年招聘机关雇员公告
2020-05-01来源:鼎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机关雇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相关招录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机关雇员10名。

(二)招聘岗位

岗位 岗位 简介 招聘 人数 学 历 学 位 专 业 及代码 年龄(出生年月) 其他条件
岗 位 1 司法行政 人员 1名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汉语言文学(B050101) 新闻传播学类 (A0503、B0503) 30周岁以下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岗 位 2 司法行政 人员 1名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戏剧与影视学类(B0506)、美术学类(B0507)设计学类(B0508) 30周岁以下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岗 位 3 司法行政人员 1名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会计学(A120201、B120203)、会计(C120202) 30周岁以下 具有从事辅助财务、会计工作的能力。
岗 位 4 司法辅助人员 1名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30周岁以下 具有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含速录)能力。
岗 位 5 法官 助理 6名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 法学 (B030101) 30周岁以下 具有辅助法官从事法律事务(含速录)等工作的能力。
说明 1、专业及代码以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2、岗位3和岗位4定级为初级机关雇员。

报考人员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具备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

(四)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除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机关雇员、法官助理、司法辅助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熟悉电脑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较好写作水平。

(6)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7)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报考者须具有相应学士以上学位。

2.不能报考条件: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评分实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0日至2020年5月14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自行下载、打印和填写好《肇庆市鼎湖区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见附件)。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所须提交的资料(扫描件)请发至邮箱zqdhfyzzb@126.com。经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进行现场复审,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肇庆市鼎湖区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附件),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资格复审时提交)

(二)资格复审

审查时间:2020年5月19日—2020年5月21日

本次招聘机关雇员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内容主要是报名材料是否与原件相符(携带报名表、证件、证书等材料原件现场复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派发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无论何时发现,均可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考生。

(四)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放弃聘用资格的,经鼎湖区法院研究决定后,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组织考察

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派出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和综合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鼎湖区法院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2、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公告由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鼎湖区法院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2628272、2623917

附件:

2020年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机关雇员报名表.docx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zqdh.gov.cn/zwgk/xwdt/tzgg/zqsdhqrmfy/content/post_2085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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