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公告
2020-04-21来源:新疆师范大学网站

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创立于1978年12月,历经40余年风雨历程,现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生教育、预科教育、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完整的教育体系。新疆师范大学始终坚持政治家、教育家办教育,努力成为支撑新疆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力量;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始终不渝地追求科学、文明、进步与真理,秉承“博学笃行,为人师表”的校训,形成了“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始终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师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四、招聘原则:坚持把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组织领导: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

六、招聘监督。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监察室)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4112038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聚焦总目标,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普通话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六)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七)年龄:年满18周岁及以上,时间截止2020年1月,符合岗位报考年龄规定,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名时请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 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不得报考;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八、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70%。

十、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人才招聘”栏目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至5月15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考者请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人才招聘栏目”,认真阅读《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前需提交复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期限:2020年4月22日至5月15日。注:4月22日之前请勿登陆系统报名,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联系人:侯老师 0991-4112133

技术服务电话 0991-4112427

(以上电话接听时间:每天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30)。

(1)报名所需材料:

①《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填写,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受高等教育所有阶段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中共党员证明;

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内须注明“如被录取则同意办理辞职手续”);

⑦其他报名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网上报名步骤:

步骤一: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新疆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p.xjnu.edu.cn)招聘岗位栏目下查看岗位详情,在“通知公告”栏目下查看相关通知及信息;

步骤二:请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进行注册,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名,身份证号含有X的请大写,用户名和密码请妥善保管;

步骤三:请登陆系统后选择应聘的岗位,点击进入之后点击右上方立即申请,填写相关信息,所有信息应填尽填,不得漏项;

步骤四: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据实填写个人信息,无相关经历请不要填写,如有虚报和瞒报,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步骤五: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大小60KB以下;

步骤六:请进行“附件”上传。将报考所需的材料扫描(JPG格式),扫描件要清晰、大小适中,将扫描后的材料依照顺序(材料顺序查看下方顺序表)插入同一个WORD文档里,附件只上传一个WORD文档(文档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岗位名称”),不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即视为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做退回处理,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材料排列顺序为:

① 《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 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

③ 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受高等教育所有阶段),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④ 中共党员证明

⑤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扫描件

⑥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

⑦ 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招聘岗位未要求的材料请不要上传

步骤七:提交简历。仔细查看岗位详情,误选、错选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系统无更改功能,请慎重。提交成功后在“我的申请”下进行查询,如岗位应聘成功,会有相应显示;

步骤八:审核被退回以后,可根据退回原因进行修改,待修改完以后再进行上传和提交;如显示“审核中”,请耐心等待审核且无需来电询问。未按审核意见进行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

步骤九:“附件”中要求的材料请妥善保管纸质版,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纸质版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5月16日为资格初审时间,初审资格仅限于2020年5月15日18: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经审核完毕,报考人员登录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人才招聘”栏目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0991-4112133。

(6)资格审查结果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卷面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

3.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根据资格审查进度再行确定并公告,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5.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

笔试通过后,入围面试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阶段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或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考核采用答辩、综合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交往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结果再行确定并公告,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30%+面试×70%=100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体检,提前三天公布体检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另选到县级以上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九)政治审查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学校将结合疫情防控情况,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后续考试、考核、体检、试工、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资格审查通过名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调整、补充和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及时进行公告,新疆师范大学并无电话或短信通知义务。如遇特殊情况,或将通过短信告知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0991-4112133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2:新疆师范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新疆师范大学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1日

来源:https://www.xjnu.edu.cn/2020/0421/c84a104945/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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