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2019年秋季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领取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2019年秋季期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已完成,请在兴宁区报名2019年秋季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通过的人员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
2020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领证地点
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4号门)10号窗
三、领证要求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本人亲自领取。
四、注意事项
1.领证人必须对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签名方可领取。
2.领取的证件包括:《教师资格证书》一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档材料一份(存档材料请交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才能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请妥善保管。
联系电话:0771--3290742。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zwdt/tzgg/t4160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