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防城港市东兴市打击传销工作行动大队招聘人员简章
2019-10-02来源:防城港人才网

东兴市打击传销工作行动大队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东兴市打击传销工作行动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在不占用、不增加现有编制的情况下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招聘文职和勤务类工作人员共9名(男女不限)。

其中文职类要求会计类、行政管理类、文秘类、新闻类或者护理相关专业,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能熟练掌握相关办公软件。勤务类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踏实肯干,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性别不限,20周岁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5.本人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

东兴市打击传销工作行动大队(中园路7号),联系人:曾国峰;联系电话:0770-2037819。

(二)网上报名

填写《东兴市打击传销工作行动大队招聘报名表》,发送至邮箱dxs_dcd@163.com。

(三)报名要求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并填写《东兴市打击传销工作行动大队招聘报名表》。退役士官士兵需提供退役证,相关证件、证书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查核后原件退还应聘者。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期满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支付2000元/月工资,不再聘用;不满一个月的按日均计算报酬;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

(二)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后,工资待遇约4.2万元/年(含五险、包住)。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

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进行。勤务类工作人员必须参加体能测评,文职类不用参加体能测评。参加勤务类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体检等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东兴市打击传销工作行动大队办公室负责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参加人员,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所有报考勤务类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视为自动退出招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取消招聘资格。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评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本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体能测评四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规则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参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合格的全部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以及体能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均具有进入面试的资格。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考察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 取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七、体检录用

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面试合格的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

八.招聘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12日。

附件:《东兴市打击传销工作行动大队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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