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龙陵县龙新乡总工会2019年招聘工会助理员的公告
2019-07-16来源:龙陵县人民政府

龙新乡总工会关于招聘工会助理员的公告

为适应龙新乡总工会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总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经研究,龙新乡总工会拟招聘工会助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龙新乡总工会工会助理员1名。

二、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政治可靠、党员优先,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守纪律,讲规矩;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踏实,吃苦耐劳。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18至35周岁(2001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经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1400元/月,试用期满由龙新乡总工会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22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2019年7月12日至7月20日;8:00—11:30,14:30—17:30)

1.报名地点:龙新乡党政办。

2.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本;(2)身份证;(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4)本人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以上材料提供两份。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实操测试、面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1.由龙新乡总工会组织计算机实际操作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计算机操作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实操、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同,以实操成绩高者参加考核)确定拟招聘对象。

(三)确定拟聘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是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由龙新乡总工会对以上拟聘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五、管理考核

(一)负责龙新乡总工会工作及乡党委、政府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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