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统计局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2019-06-18来源:德宏州统计局

德宏州统计局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统计局,州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企业、院校,社会组织团体:

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印发关于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云统人〔2019〕12号),现就结合德宏实际,就德宏州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除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高级资格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统计业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统计行业操守,并符合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的考试: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州(市)级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从事统计工作累计满20年,且取得中级资格满5年;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工作的,从事统计工作累计满15年,且取得中级资格满5年。

5.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和《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和《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三、考试大纲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8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201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月20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五、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统一报名平台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网上报名开通时间范围为6月28日至7月31日(其中报名为6月28日至7月29日,资格审查为6月28日至7月30日,缴费为6月28日至7月31日)。全省共设昆明(初、中、高级)、红河(初、中级)、大理(初、中级)三个考区,分别由昆明市统计局、红河州统计局、大理州统计局承办,考生可从上述三个考区任选其一进行报名和考试。各考区按照网上报名开通时间范围,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适时发布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信息,请各考区及时告知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 〔2019〕20号)要求,从2019年起,应试人员的“学历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要按照试行告知承诺制办理。

六、收费标准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云发改收费〔2009〕823号),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高级资格考试80元/人次收取。

七、联系方式:

云南省统计局联系电话:0871-65108477

昆明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871-63176846

红河州统计局联系电话:0873-3730437

大理州统计局联系电话:0872-2316588

德宏州统计局法规科电话:0692-2121943

德宏州统计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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