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玉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2019-06-17来源:玉溪人才网

玉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玉溪市文明办)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办公辅助岗位人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户籍不限。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汉语言文学、文秘或具备较强写作能力者优先考虑,熟悉电脑操作和常用办公软件的运用。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严格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从安排、服从管理,具备相应的文化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6、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及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正常休息日只接受网络邮箱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邮箱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原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玉溪市红塔区公共交通安保大队院内——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4室,李女士:18608779377,唐女士:18088917707。

(2)现场报名须填写提交《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驾驶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

(3)网络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表》发送邮件到1249369519@qq.com,邮件名称为:考生姓名+玉溪市文明办。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驾驶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在通知领取准考证时提交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表筛选整理后会在3-5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报考的人员。报考期间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关注手机短信、网络信息公告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递交有关证件、证书,未按时交报名考试费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5、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试的交报名考试费50元/人。

6、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咨询、到报名处查看有关公告、信息,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要求报名。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条件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件证书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1、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即: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7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记入综合成绩,不予录用。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人际交往、综合分析判断与概括能力、应变能力等方面。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5、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通过笔试和面试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再次成绩并列的,进行复试,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体检必须到县(区)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否则后果自负,视为体检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人员管理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2、聘用: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3、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薪酬待遇、考核奖励等按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岗位职责

(一)薪酬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650元/人/月(含基本工资、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为3650元/人/月(含基本工资、五项社会保险)+300元/人/月(考核奖励)。

(二)工作时间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息休假制度,日常工作时间按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职责

1、办公辅助,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图文编辑、档案管理等。

2、协助策划组织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3、完成单位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其它事项

(一)当出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政审、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时,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首次聘期满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需要情况,由用工单位和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用工单位具体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报名表.doc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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