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简章
2019-04-26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

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驾驶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6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能过硬。

3.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操守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5.男性,身高在160㎝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以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二)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并具有8年以上驾驶经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部队从事驾驶工作的转业人员和具体体育特长人员优先录用。

2.身心健康,无刺青、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疾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史;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记录,无吸毒、酗酒行为记录。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190元;合同期一年,工资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报销出差差旅费。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三年内未发生有责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未被记满分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记录(由公安交警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四)个人简历;

(五)报名地点: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613室);

(六)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4月26日——2019年5月15日。

四、其他事项

1.考试内容:驾驶技能考核、笔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面试。驾驶技能实际操作聘请第三方具体实施;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条件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需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顺序替补。

3.录用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听从指挥,保障有力。

联系人:施映姜杨光辉

联系电话:0875-220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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