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政府公开招聘综治办文员公告
2018-11-13来源:易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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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和镇政府雇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招聘综治办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太和镇综治办文员2名。

二、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近三年内没有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所需条件:

1.主要职责:接访窗口和一线调解文员。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按报名截止日期计算),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要求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2.有熟练的国语、粤语听说能力,有较好的中文写作及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网络、计算机维护及办公软件应用,如word操作等;

3.男性优先,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适应户外和一线窗口工作,适应周末、节假日加班的岗位要求,能协助完成办案任务。

三、招考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测评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 报名地点:太和镇人民政府组织人事办公室(党代表工作室)(地址: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3号楼二楼);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太和镇公开招聘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表》(需张贴小一寸近期彩照,具体表格见附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无可不提供)、计生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a4纸上;户口簿的家庭页与个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计生证有填写页皆须复印);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本人无法直接办理的可由组织人事办协助开具介绍信给考生到派出所办理)。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由镇组织人事办以短信形式通知考试,考生在接收相关短信后及时回复是否参加考试。最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再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合格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机试三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机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录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由镇政府进行考评,合格者给予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若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综治办文员工资实行6万元/人/年标准的定额包干制,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

绩效考核奖励按照本镇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的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阳小姐 联系电话:87438561

 

太和镇组织人事办

2018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by.gov.cn/by/tzgg/201811/3b701b1d08b340ff822b17164c9e94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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