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8-11-09来源:曲靖警方发布微信公众号

曲靖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更好的完成新形势下公安特警面临的新任务,弥补公安特警部门警力不足现状,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警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特警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共80名,其中男性65名、女性1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三)热爱特警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重大疾病;

(五)年龄要求:男性年龄18-28周岁,截止2018年11 月30日年龄年满18 周岁、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2月1日至2000年 11月30日出生);女性年龄18-25周岁,截止2018年11 月 30日年龄年满18 周岁、不超过25周岁(1993年12月1日至2000年 11月30日出生)。

(六)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七)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

(八)限曲靖本地户口,未婚;

(九)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具有专门技能人员;

(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各项体检项目,经体检合格的;

(十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经测评合格的;

(十二)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不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的;

(八)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原则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方式

以公开招聘形式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辅警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特警勤务辅警工资及社会保险按财政部门核发的经费标准核定和保障,享有勤务辅警伙食和住宿保障等待遇。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不含五险,三年内逐年保障到位; 五险单独保障;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 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地址: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08室(白牛巷延长线)。

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册原件、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正面半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测评

1、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男子:10米ⅹ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10米ⅹ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体能测评实行单项百分制,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单项成绩低于30分则该项不计成绩,总分低于240分即为不合格,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4项目实际得分(不含30分以下)总和除以4为个人体能测试统计成绩。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待定。

2、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阶段。

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范围:公安基础知识(包括《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时事政治,笔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3、面试

对报考人的基本素质进行当面测试。面试方式为考官与考生面对面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个人形象、队列动作、语言表达等为主。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各有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七、政审

综合成绩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考生进行等额考察和政审,若有淘汰依次递补。组织实施由市局政治部负责,特警支队、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协助。主要从被政审人员的现实表现、思想品德、家庭情况、有无违法违纪等方面予以考察。

八、体检

政审合格的考生进行等额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进行。体检到市局政治部指定医院进行。若有淘汰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曲靖网上公安局(http://www.qjsgaj.gov.cn/)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若有淘汰依次递补。

十、签订承诺书

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按公示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曲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

十一、聘用

公示结束,考生根据公布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聘用之日起1个月内办理劳动合同登记、备案,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违反相关辅警管理相关规定的,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否则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二、重要提示

(一)招聘期间的相关信息统一在曲靖市公安局网页上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他人和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发布的一切有关本次考试信息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四、其它

(一)未尽事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本公告由曲靖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特警支队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曲靖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0874-3392216

报名咨询电话(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0874-3392599

曲靖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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