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
2012-08-13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序号

职位名称

岗位等级

岗位代码

专业

学历

招聘人数

其它条件

人员类型

工作部门

1

军事训导官

八级职员

A1

不限

普教本科或军事院校本科以上

1

有军人经历的社会人员(复员或转业人员),一年以上军队正排级以上指挥员经历或中级士官以上,35岁以下,中共党员。

事业编制

航海系

2

中队长

九级职员

A2

航海类专业

普教本科以上

1

持有有效甲类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年龄35岁以下。

事业编制

航海系

3

心理咨询与辅导员

九级职员

B1

应用心理学

普教本科以上

1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3S0岁以下。

事业编制

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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