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河县2018年农村管理人才招募公告》,为确保青河县2018年农村管理人才招募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面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入围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考生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请进入面试考生于9月27日14时前到青河县委组织部(817室)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说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9月27日14时前送至青河县委组织部(817室)。
(二)面试时间
2018年9月28日。
(三)面试地点
青河县综合培训中心。
(四)面试方式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流程
1.报到。考生报到时间为面试当天9:00-9:30。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青河县综合培训中心四楼报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建议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要携带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
2.候考。考生报到后,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入候考室。同时,在候考室内由工作人员再次核对考生身份,并宣读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3.抽签。抽取考生的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号。面试当天上午9:30开始抽签,9:50前结束抽签。考生在规定的抽签时间内未到达身份验证地点的,则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生根据面试顺序号由引导员引领到考场进行面试。
5.成绩通知。考生面试完毕,由工作人员带离考场,送达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当工作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计算完成,经核对无误后,考生在引导员的引领下,返回候考室听取面试成绩,并领取面试成绩告知单。
(六)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时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工作制服,警官及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不得着制式服装。
2.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前,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等物品必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带入考场。凡不把上述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保管的考生,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报本人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本人父母姓名以及本人具体岗位信息(如某乡某岗位工作人员),一经透露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自觉遵守面试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携带和使用规定禁止使用的工具、设备及物品。
5.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6.面试时,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作答、记录或作标记,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议论或逗留。
7.考生在候考室、考场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8.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面试资格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二、监督
青河县2018年农村管理人才招募面试工作全程由县纪检委负责监督。
三、提醒事项
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及时阅读本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考生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下电话。
联系电话:
中共青河县委组织部 0906-8824420
中共青河县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