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昭通市盐津县公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8-09-18来源:盐津网

盐津县公局、人社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昭通市监察委员会、昭通市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协助监察委员会开展工作的通知》(昭监发[2018]1号)精神及全市第四轮禁毒人民战争推进会要求,切实保障县监察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公安监管医疗区安全有序运转,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盐津县公安局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户口不限;持有初中以上毕业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公告日期为限)公民;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身高在1.60米以上,左右单眼视力均在4.0以上;考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退伍军人优先。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女性4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19日。

(二)报名地点:盐津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盐井镇黄桷槽新区县公安局办公楼二楼,联系人宋警官,联系电话:13608704685)。

(三)所需材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8张。现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须经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内容为文化知识。另外,还需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

五、面试

主要测试考试过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六、体检

考试、面试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取前20名统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

经体检合格者,由盐津县公安局统一组织政审。

八、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聘用名单,并公布。一经聘用,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订立劳动合同

凡被聘用的人员,由盐津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

十、用工性质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属编制外人员。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165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750元。食宿自理。单位负责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13908707108(段警官)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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