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奔牛镇基层工作人员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七个环节进行。
二、招聘人数
城管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一楼组织人事科;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报考002职位的需提供《退伍证》;
(4)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填写《奔牛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资格审查: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凡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1.根据各职位确定的开考比例,对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统一组织笔试。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
2.笔试为理论考试,笔试合格线为5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各职位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不足开考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采取百分制,按笔试面试各50%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
五、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
七、管理方法和相关待遇
(一)人员一经录用,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被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监督与咨询
咨询电话:0519—83127512;
监督电话:0519—83127522。
本简章由奔牛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