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平区教师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合同制体育运动教练员,补充我区体育教练员队伍。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量及岗位
选聘体育运动教练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条件表》
三、选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
岗位条件及范围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开平区2018年公开选聘合同制体育运动教练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9月3日(包括2018年9月3日)。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19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选聘程序
(一)
发布信息
在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网(新闻动态-开平教育)及开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信息及选聘数额。
(二)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
现场报名: 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在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人事科现场收集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由开平区人社局会同教育局受理。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远动员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3张。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现场填写报名表。
(三)
资格审查
测评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在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
测 评
测评分两部分:专业课讲解(说课)和专业动作展示,总分100分:其中专业课讲解50分、专业动作展示50分。
(1)专业课讲解(说课):每位选聘人员完成一节10分钟的专业课讲解,应聘人员根据抽取的题目,在备课室进行备课,写出教学设计或教案,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按考生抽取的说课顺序,进入考场进行说课。
(2)专业动作展示:考生完成说课后,进行专业动作展示。测评结束后,评委依据考生所撰写的教学设计或教案、教学过程、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及专业动作展示等环节,对应聘人员的说课及专业动作展示给予综合赋分。按照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1:1分别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说课分数高者进入体检人选。
(3)同一岗位参加测评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测评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测评时间,根据我区工作安排,确定之后第一时间通知应聘人员。
(五)
综合排名
根据各环节得分,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
体 检
测评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在同一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
考 核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两种情况:
1.对应届毕业生的考核:查阅档案、考察聘用人员在校期间的政历及现实表现。
2.对其他人员的考核:考核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
考核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人选要进行考核。
(八)
公 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网(新闻动态-开平教育)及开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
聘 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用人单位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执行,社会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五、其他事项
选聘工作各环节具体时间应聘人员可查询开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同时应聘人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联系电话:3388203;
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