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是射阳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国有企业,因工作需要,经县领导批准,选拔优秀适岗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文 秘 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表述、沟通交流和综合分析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操作软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9月13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院内西楼三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2(射阳县解放路24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在领取准考证后,缺考和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总分为100分)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命题作文
2.笔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上午8:30—10:30。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9月14日下午3:00-5: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9月15日下午2:30。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取笔试成绩中命题作文部分分值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报城管局党委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正式聘用期间享受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国有企业职工性质人员同等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323555(县路灯管护所)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县人力资源公司)
八、招聘工作监督
县纪委派驻县城管局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206789
射阳县城市路灯管护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