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度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及安排,韦竹青等三十四名同志经考核、体检合格,符合聘用条件。经研究决定,拟聘用韦竹青同志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8日)。对拟聘用的同志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8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我单位(邮寄地址为:柳江县拉堡镇柳东路125号;邮编:545100,电话0772-7211163),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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