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昌县招聘编外幼儿园教师公告
2018-07-23来源:易贤网

 

 

根据南昌市第三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幼儿园专任教师12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1.南昌县幼儿园a岗122人,岗位代码1807101,性别不限;

2.南昌县幼儿园b岗2人,岗位代码1807102,限男性;

(二)岗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幼儿教育工作。

2.年龄18周岁到35周岁。18周岁指2000年7月22日(含)之前出生,35周岁指1982年7月22日(含)之后出生。

3.学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8年9月及以前毕业的。

(1)中专:全日制中专学前教育专业(专业代码为160100);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教师资格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已取得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2)已申报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条件、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名。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解聘的;②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③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6.2013年由南昌县人社局公开招聘的编外幼儿教师不受岗位条件2、3、4条的限制。被录用者按新待遇标准执行,未录用者仍享受原待遇。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22日—7月28日,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后登录南昌县教育科技体育信息网下载《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和《南昌县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编外教师报考人员信息汇总表》并按要求填写后上传到指定邮箱(ncxyeybw2018@163.com)(注:两张表以“附件”形式上传,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为文件名,如“幼儿园a岗张小平”)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8:50-11:50,下午1:30-5:00)。报名地点:南昌县莲塘一小。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2份(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完整)。

③2018年春季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符合认定条件但还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

④应届中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张;报名时缴纳考试费50元。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不面试),开考比例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调整再另行公告)。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础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先学历高低、后毕业时间先后、再工作时间长短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4.体检、政审由南昌县人社局、南昌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四)选岗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学校的,按考生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选择幼儿园(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先学历高低、后毕业时间先后确定排名)。

(五)公示

对已选岗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人社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试用期参照在编教师执行。南昌县教体局每年按照5%的比例对聘用人员实行末位淘汰,人员淘汰后再按照公开招聘方式进行相应补充。

四、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的编外幼儿园专任教师与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工资待遇(养老、医疗保险目前参照企业养老、医疗保险标准执行)。

五、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14049(南昌县教科体局) ;0791-85712813(南昌县人社局)。

2.诚信报名:选调资格审查贯穿始终,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3.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4.选调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部门—县人社局网站”、南昌县教育科技体育信息网、南昌县教科体局微信公众号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加选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本公告由南昌县人社局及南昌县教科体局负责解释(南昌县教科体局咨询电话:0791—85714049;南昌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791-85712813)。

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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