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批复的肃航公路运营管理方案,肃航一级公路即将通车运营收费,计划先期招聘聘用合同制收费人员220名,其中男性150名,女性70名。
一、聘用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交通事业,自愿从事公路收费工作;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所在地为酒泉;
5、体貌端正,身体健康;
6、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非应届的在校学生及毕业后未能获取学历证明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酒泉人才网、酒泉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市交通运输网、酒泉日报、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9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酒泉市人社大厦市人才中心一楼大厅服务窗口(富康路26号)
4、报名费 :每人150元。
5、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年酒泉市肃航公路管理处公开招聘收费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
(2)2018年即将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往届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就业人员报名时还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所有考生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含军队院校)。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4张。
(5)个人简历。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的条件和资格,委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报考男女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男女比例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自动放弃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考察人选。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根据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酒泉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岗前培训及签订合同
上岗前,用人单位组织理论及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限为6个月。
三、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收费人员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标准,参照省高管局和市直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管理考核和工资待遇规定执行。
2、享受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等待遇。
四、注意事项
1、请勿随意更改报名表(含报名人员基本信息表)格式。
2、应聘人员如与招考单位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须在《2018年酒泉市肃航公路管理处公开招聘收费人员报名表》“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一栏中说明,需要回避的,将按相关规定在组织招聘工作时安排回避。
3、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瞒报、漏报、错报相关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名咨询电话
0937—2669797(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
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酒泉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