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邮政管理局2018年度
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8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8年5月14日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双确认(务必两种方式均进行确认)。
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qhsyzglj2006@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邮政管理局××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
短信确认使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将确认参加面试的短信发送到18097266217,短信格式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邮政管理局××职位面试”。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8月5月14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件发送到qhsyzglj2006@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4:00-16:00,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93号青海省邮政管理局。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照片需与准考证照片同版,并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本省生源证明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8年5月18日进行,上午9: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15前报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2.面试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93号青海省邮政管理局。
交通路线:西宁火车西站:乘坐41、109路公交专线;
新宁路汽车站:乘坐4、16、21路公交车,在昆仑桥下车;
建国路汽车站:乘坐3、40、27路公交车,在昆仑桥下车;
市内:乘坐3、21、27、16、27、4路公交车,在昆仑桥下车。
考点位置示意图
3.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六、其他事项
请面试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并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971-491561518097266217
传真:0971-8588122
电子邮箱:qhsyzglj2006@163.com
单位地址: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93号
特此公告。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4.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5.待业证明(样式)
青海省邮政管理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