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柳州市鹿寨县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人员公告(第二次)
2018-05-12来源:易贤网

为了适应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鹿办发〔2012〕13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18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县政府核定名额,由人社部门统一公开招聘的编外在聘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8年5月31日为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2年5月31日(含本日)至2000年5月31日(含本日)之间出生;18周岁至30周岁,即1987年5月31日(含本日)至2000年5月31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一)获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人员,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大专及以下学历、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是柳州市辖区生源或者户籍为柳州市辖区的考生(在公安局户籍部门入户登记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之前);

(三)属于鹿寨县给予适当照顾的(夫妻两地分居、身边无子女的父母、随军家属就业)人员报名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正常接受报名)。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详见附件1)。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者,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上下载填写《鹿寨县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于20k),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三)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受户籍限制的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资格证等验证后原件退回,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笔试和面试。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

(四)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项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先与审核单位取得联系,经审核单位同意后,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直接送达或传真给审核单位。

五、笔试

视报名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需笔试,按以下办法进行:

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包括政治基本理论、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逻辑推理、语言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90分钟。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的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如不进行笔试,则符合报考条件者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按照《面试资格确认书》上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对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七、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者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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