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合肥肥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05-11来源:易贤网

根据省、市相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肥西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共4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肥西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已毕业的本科及以上人员,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5月2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或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相近、相似专业不得报考。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县人社局会商后确定。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违背报考诚信原则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本县现有在编已聘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点击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系统即可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9:00至2018年5月25日12:00,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5月26日12:00前登录上述“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报考岗位查询。

3.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肥西县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缴纳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27日15:00前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本招聘公告下方“网上缴费”系统,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笔试费90元/人(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5.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6月14日8:00至6 月15日17:00直接从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栏目本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附件: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一、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e-mail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可能造成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考察、体检或录用等相关后果。

二、建立肥西县公开招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并与有关单位共享。凡进入体检、考察和公示入职程序未经招考部门同意,擅自放弃资格的;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被查实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参加肥西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三、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处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登记为填报虚假信息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建议原单位予以相应处分。对判定为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肥西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凡填报了影响审核结果的且与真实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一律视为填报虚假信息,按违背诚信原则处理。

五、虽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或要求,由考生自觉遵守,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的,一经查实,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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