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8-05-09来源:易贤网

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辅助人员179人。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及日常勤务等工作。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思想,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31日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的)。

(三)身体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裸眼视力0.5以上,形体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染发,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

(四)学历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交通整治、特勤队员、可放宽至高中(含中技、中职)以上学历。

(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本人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五)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考流程

考试和考核相结合,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但可以选择服从招聘单位职位调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5日-5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401号,市红十字会医院对面)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海珠区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自行在海珠人才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site/hzrcw/hzqrcw/)下载打印后按要求填写及粘贴照片。

(2)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 报名时由海珠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对报考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体能测试只要求达标,不计入成绩,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由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按3:7比例计算。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及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相适应的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后在海珠人才网(http://www.haizhu.gov.cn/site/hzrcw/hzqrcw/)上公布。

2.体能测试

测试其内容为跑步6分钟(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主要测试考生身体素质情况是否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工作要求(请考生自行携带运动服和鞋帽、考生务必根据本人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自己承担。)体能测试成绩即时公布,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考试成绩高低,招考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考试及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考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附件4) 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组织考核,缺额可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核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和核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期间考生需提供计划生育证、和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对没有按计划招满的岗位,可在具备候选资格或选择服从岗位分配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录用和待遇

(一)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工经费标准按照海珠区政府编制外合同制人员执法辅助类的有关规定执行,人均年薪金约6万-7万元(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等)。

六、注意事项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这次招考过程需一定时间,期间相关通知以公告方式通知考生。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冯警官、吴警官(020-89441189)

 

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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