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湖州市行政区域内,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任满2个聘期且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任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
5、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不得应聘。
大学生村官在职期间受过处分或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数量,具体要求详见《湖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温馨提示:如本网页未显示文章全部内容,请点击文章下方翻页选项阅览更多文章内容!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考察由各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相应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各县区委组织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委组织部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县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
1、吴兴区委组织部:2289168
2、南浔区委组织部:2663359
3、德清县委组织部:8065702
4、长兴县委组织部:6256568
5、安吉县委组织部:5123858
6、湖州太湖度假区党群工作部:2159929
7、市委组织部:2398892
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