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福建漳平市引进村级后备人才公告
2018-05-02来源:易贤网

福建大学生村官考试网:提供2018福建大学生村官招聘信息,包括2018福建大学生村官考试报名时间/入口、大学生村官考试条件、大学生村官考试科目、大学生村官考试面试、大学生村官考试培训辅导等信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 “引才回乡”五年计划,引导鼓励漳平籍大学毕业生回家乡农村干事创业,为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持。现就2018年度引进村级后备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8年引进村级后备人才20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公示之日起,截至2018年5月15日。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漳平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踏实肯干,热爱农村工作,立志振兴乡村,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符合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失信被执行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职称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因表现不好等个人原因被其它单位辞退的。

2.优先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硕士以上毕业生、原985、211院校毕业生;

(3)能用方言与当地群众交流。

四、岗位安排原则

原则上聘用后安排在原籍乡镇,回原籍行政村任职。每个乡镇至少安排1名,其余6名视报名情况而定。鼓励参加村级换届选举,当选为村两委干部;未当选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五、政策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村级后备人才的聘用服务年限5年,除享受与福建省大学生村官同等月工资待遇外,由市人才开发专项经费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生活补贴。

2.培养选拔。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参加专门岗位考试,择优录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干部(当选村两委干部可加分奖励);对未考录乡镇事业编制者,可继续与用人所在乡镇签订为期2年的过渡期聘用合同。续聘期间,可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续聘期满后,不再享受引进村级后备人才待遇。

六、报名方式

1.符合引进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从漳平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并在报名截止期限内到市委组织部复核相关信息。

2.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漳平市2018年村级后备人才引进报名表》1份;

(2)近期一寸彩照2张;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户口簿。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校核并上交复印件1份(其中,户口簿的家庭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须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3.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同时认同工作程序和招聘岗位给予的政策待遇;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将取消资格。

4.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地点:福建省漳平市菁城街道和平中路53号市委组织部3楼人才办,电话:0597-7523856,传真:0597-7523959。

七、招聘程序

1.宣传动员。在漳平政府网、“漳平红云”、漳平党旗红微信公众号和“党员e家”发布公告,各乡镇党委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2.资格审查。按照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联合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3.面试面谈。面试面谈重在考察报名人员对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村基层工作基本知识的了解,解决农村基层实际问题的思路办法。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政审。根据面试面谈情况按1:3确定考察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和相关乡镇党委组织人员通过走访、政审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拟聘人选。

5.体检。组织拟聘人选参加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职位空缺的,按照分数高低确定递补人选。

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原985、211院校毕业生面试面谈合格的人选,可直接进入体检。

6.公示。在市委市政府政务公示栏和漳平政府网、“漳平红云”、漳平党旗红微信公众号和“党员e家”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

7.决定聘用。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与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

八、聘期管理

在聘用期间,按照《漳平市村级后备人才暂行管理办法》管理,要求每人每年住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50天,每月一般不少于22天。

到岗报到后,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考核,市委组织部负责年度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无法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予以解聘。

九、咨询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及时垂询。

联系电话:市 人 才 办 0597—7523856

市委组织部组织股 0597—7530196

 

中共漳平市委组织部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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