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简章
2018-04-26来源:易贤网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41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7〕4号)有关精神,2018年我省继续开展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2018年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617名。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为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支农”、“支医”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4.本科(大专)学历考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考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招募资格。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募岗位相关条件(附件1)。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仍在岗服务的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4.不符合招募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招募方式及程序

根据招募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9个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笔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各市(州)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笔试、面试考务工作。

(一)网上报名(5月7日至5月11日)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免交报名费。

考生于2018年5月7日9:00至5月11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 或219.151.4.99 ) 后按程序进行,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贵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则不能更改。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下发招募录取通知,在通知下发一周内,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十三)正式上岗

考生以签订协议日期为准一周内到岗。

四、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并随当地乡镇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而调整,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发一个月的补贴,每人每年发放500元交通补贴。对新聘人员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发放2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落实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助中代扣代缴。

(二)服务期间,支持“三支一扶”在岗人员参加各类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报名参加从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中定向招录(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考试。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计算工龄。

(三)鼓励“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按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就业、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

(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积极组织“三支一扶”人员参加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及时提供就业政策、招聘活动安排和就业岗位信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照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七)本次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2020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各相关县(市、区、特区)拿出一定名额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五、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政策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招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有关考生的招募资格。

六、招募工作咨询

(一)涉及招募政策、招募工作等方面的问题,请咨询“贵州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电话:0851-86814517)。

(二)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电话:0851-86810676、86831833)。

(三)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本《招募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请考生密切注意“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www.gzrst.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募信息。招募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有关单位研究确定。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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