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庆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拟选调人员考核、体检合格,经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18年4月17日—4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4月23日前向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人事科进行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459-4671717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