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2018-04-14来源:易贤网

2018江西法检学习1群471610650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阳江市政府同意,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8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往届毕业生”指2017年及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在中、高级法院工作的在岗合同工,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职位及工资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速录等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8:30至4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gdyj.lss.gov.cn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以上报名网址,在网上填写好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本人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以上扫描文件要求按原件尺寸大小扫描,格式为jpg、jpeg或gif,文件大小不能超过500kb;相片要求正面免冠证件照,大小不能超过15kb,高度4.5cm,宽度3.5cm。不按上述规定或上述材料不全者作报名不成功处理。

报名时不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及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负责。考察由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考察内容及程序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阳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3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及违约金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今后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均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笔试、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核、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公示等情况在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gdyj.lss.gov.cn)、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www.gdyjfy.gov.cn)官方网站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考试前3天考生自行登录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gdyj.lss.gov.cn)打印准考证。咨询电话:0662-2233199,2237722。

(三)笔试、速录测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四)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662-336118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监督、投诉电话:0662-3166700。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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