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紫金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人数及职位说明
(一)招聘人数:共30人,其中县纪委监委委托招聘办案安全陪护人员10名(6男4女)。
(二)职位说明: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从事警务辅助和县纪委监委办案安全陪护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只从事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非执法、非涉密岗位的工作。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历清白;服从组织安排,具备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3月19日-2000年3月18日),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裸眼视力4.8以上。
(三)报考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和县纪委监委办案安全陪护人员须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具有高中、中专(含技校)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五)同等条件下,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复退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本招聘公告同时在紫金县人民政府网、紫金县广播电视、紫金县公安局公安网页平台、紫金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8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4.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2)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按警体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参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总人数与总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面试考官由5或7人组成。
3.面试时间: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录公务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县公安局局域网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试用:公示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上岗前培训,并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
(八)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工资及待遇
拟聘用人选为编外合同工,签订劳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包含基本工资,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其他补助及绩效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62-7821655;联系人:黄平、陈舒。
本公告由紫金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紫金县公安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