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面向部分“双一流”高校引进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2018-03-08来源:易贤网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优秀年轻党政干部人才战略储备,现面向浙江大学择优引进一批党政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主要面向部分“双一流”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昌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20所)和世界名校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招引党政储备人才20名,专业不限。(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5、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须在“双一流”高校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7、2018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并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相应博士、硕士学位;

8、中共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各类奖学金获得者优先考虑。

9、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受过党(团)纪律处分,或有回避情形人员,不宜报考。

四、相关政策

1、薪资待遇:实行聘任制,首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与杭州市下城区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正式员工待遇,年薪不低于15万元,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新录用的党政储备人才在下城区区属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我区给予博士每人100万元、硕士每人80万的安家补助,第一年拨付安家补助的40%,第二至五年每年拨付1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返还全部的安家补助。)

2、工作平台: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在重点平台、重点项目一线挂职工作,并安排“导师帮带”,实行“一人一策一档”,建立储备人才的个人成长档案,根据岗位特点和自身情况,在干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挂职锻炼等方面统筹考虑。

3、发展晋升:聘期第一年表现优秀的,定向考录为事业编制相当于科级领导职务(博士研究生定向考录为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定向考录为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转为事业编制后,博士工作满3年,硕士工作满5年,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可择优提拔为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

4、生活保障。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和《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博士研究生在聘期内,本人和直系亲属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享受15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免费入住区人才公寓;毕业一年内的,享受3万元的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在聘期内,本人和直系亲属杭州市主城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免费入住区人才公寓;毕业一年内的,享受2万元的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同时,对引进人员,在健康体检、疗休养、子女入学、落户等方面给予便利和优先保障。

联系人:王静怡,0571-85451130

电子邮箱:dzcbrcyj4@hzxc.gov.cn

 

中共杭州市下城区委组织部

杭州市下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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