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广播电视台2018年直接到高校招聘公告
2018-03-02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广播电视台2018年直接到高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等文件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保山市广播电视台2018年到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岗 位 招聘人数 学 历 专 业 年 龄 其它条件 备 注
播音  主持 1 本科及以上 播音与节目主持、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学 35岁及以下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话达一级乙等及以上,获学士学位及以上。 有市级及以上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工作经验者优先。
工程 技术 1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及应用、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与信息技术 35岁及以下 能满足广播电视野外作业及夜间值守,获学士学位及以上。 有广播电视工程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未就业毕业生及社会在职人员(在职人员必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3月13日。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等可到政审时提供);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3月2日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保山先锋网、保山广播电视网、保山市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区西区田径场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报名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由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广播电视台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及面谈,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官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大于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为签约对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视台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签约人员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4张。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市广播电视台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广播电视台

林老师:0875-3039813,13987051659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老师:0875-2162447,13308759269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张老师:0875-2122559,13769069792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广播电视台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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