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丽水市公安消防支队莲都区大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告
2018-01-19来源:易贤网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公安消防支队莲都区大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消防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自愿从事消防部队工作;

(二)应聘对象年龄在20周岁至40周岁之间;

(三) 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传染性疾病;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三、福利待遇

(一)文职人员按丽水市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文职人员队伍建设的通知》(丽武消﹝2015﹞138号)要求进行管理,工资面议。

(二)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三)年休假、产假参照《丽水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管理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2018年3月30日截止;

2. 报名提交以下材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证明及《报名登记表》(附后);发至邮箱:1240486816@qq.com。

3. 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寿元街177号莲都消防大队

电话:2638114;2638100(工作日报名)

 

丽水市公安消防支队莲都区大队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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