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市、县“515”人才引进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卫生人才实际需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47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江苏省阜宁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全部进编。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在医学院校组织专场招聘会,实行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 12月25日9:00-17:00(星期一)
地点: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信息楼102教室(江苏省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3.联系方式:
江苏省阜宁县卫计委组织人事科:0515—87208168
15298552000(纪老师) 13401736911(沈老师)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报名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2018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⑤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2016~2018年毕业生及报考药学、医学检验岗位的毕业生不需要提供)。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县卫计委组织资格审核。县人民医院护理学专业岗位开考比例为1:3,其余招聘岗位设1:2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 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阜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1.考试方式:研究生学历岗位采取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占70%)和面试(占3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
(1)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直接面试人员按面试成绩100%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政审、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分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政审,并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阜宁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18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或在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1日前提供学历证和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7292179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8日
江苏省阜宁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专业 | 人 数 | 招聘对象 | 考试形式 | 合 计 |
1 | 县人民医院 | 内科学(呼吸系病) | 1 | 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未取得阜宁县事业编制的医学类专业人员 | 面试 | 25 |
外科学(泌尿外) | 1 | |||||
临床医学硕士(麻醉学) | 1 | |||||
中医学 | 1 | 国家普通计划招生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且持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2016~2018年毕业生及报考药学、医学检验岗位的毕业生不需要提供相关执业证书),未取得阜宁县事业编制的医学类专业人员 | 笔试+面试 |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2 | |||||
临床医学 | 13 | |||||
医学影像学 | 2 | |||||
药学 | 1 | |||||
护理学 | 3 | |||||
2 | 县中医院 | 临床医学 | 9 | 15 | ||
中医学 | 4 | |||||
医学影像学 | 2 | |||||
3 | 县疾控中心 | 医学检验 | 1 | 2 | ||
预防医学 | 1 | |||||
4 | 县第三人民医院 | 医学影像学 | 1 | 2 | ||
临床医学 | 1 | |||||
5 |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临床医学 | 2 | 3 | ||
预防医学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