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广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12-06来源:易贤网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事项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现将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8年1月6日至7日(部分考区会因考试人数较多而延长考试时间,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8:00至15日24:00。

(三)网上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17日24:00。

(四)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24:00。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1日至7日。

(六)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3月6日。

二、报名及有关规定

(一)报名条件。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广西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2017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和毕业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五、准考证获取

考生可于2018年1月1日至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六、面试考核内容

(一)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及代码见附件2。

(二)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有关面试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三)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的主管单位。

七、面试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报考2017年下半年新增科目的考生,需要进行2次抽题操作,第一次操作为分配考场,第二次操作为抽取并打印面试试题。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不参与抽题,按各考区有关要求执行,具体面试方式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主管单位。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附件1),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本次考试中,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构成犯罪将受到刑事处罚。

九、成绩查询及教师资格认定

(一)面试成绩公布日期为:2018年3月6日。

(二)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三)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其他未尽事宜,考生可咨询所报考区主管单位。考生也可关注我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 “柳园清风”,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附件: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考场规则.doc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报名方式.doc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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