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17-11-22来源:易贤网

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湖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线

科类 2017投档线
音乐(文) 624
美术(文) 609
播音主持艺术(文) 709
舞蹈(文) 610
音乐(理) 563
美术(理) 536

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下述条件,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适当兼顾地区间平衡,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前提条件:各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2、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相同者,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再同分,则再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含优惠分);其它省市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成绩之和(含优惠分)。

以上为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湖南省采用联考成绩,按文化加专业总分录取,其它采用联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的部分专业,同校考录取原则。

校考省份与专业:

河北: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山西: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江苏: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山东: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

河南: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贵州: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西: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甘肃: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新疆: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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