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纪委《关于组建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两规”、“两指”专职陪护队伍的通知》(清纪发〔2015〕16号)文及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为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的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对纪检监察机关专职陪护人员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
此次公开招聘共招聘行政辅助类专职陪护队员7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1名。
二、应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21至35周岁(即1982年11月30日至199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四)大专以上学历;
(五)符合岗位需要的身体素质,身高男性165cm及以上、女性155cm及以上;
(六)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七)中共党员、部队复退军人或参加过陪护工作实践且表现优秀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招考方式
(一)招聘考试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开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并按职位(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三)出现一个职位有两人以上相同分数者,中共党员、部队复退军人或参加过陪护工作实践且表现优秀人员,优先进入体检人选;出现一个职位两人以上相同分数者均为中共党员、部队复退军人、参加过陪护工作实践且表现优秀人员,或相同分数者不是中共党员、部队复退军人、参加过陪护工作实践且表现优秀人员,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报名办法
(一)为便于了解应聘者更多情况,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且只接受本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设在市纪委办公室(市行政中心大楼540办公室,联系电话:0763-2222321)。符合报名条件者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英德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镇(街)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籍证明原件;
6、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1张(与报名表同版);
7、 部队复退军人或参加过陪护工作实践且表现优秀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需在2017年12月5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要求
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1、笔试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试室,对号入座。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
3、考试内容及分制: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一科,内容参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统一采用一套试题,采取百分制。
4、笔试地点视报名人数而定,具体地点考试前3天在英德纪检监察网(http://www.yingde.gov.cn/web/jw/)公告,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5、笔试成绩在笔试后5天内在英德纪检监察网公示。
(二)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参考公务员面试内容与形式。
2、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于面试第二天在英德纪检监察网公示。
六、体检
按招考办法1∶1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由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市纪委(监察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在英德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如有虚假材料欺骗考试资格等异议的,核查属实,则取消考试成绩。
十、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市纪委(监察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工作职责及待遇
(一)工作职责:专职陪护人员主要工作职责为对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对象实施陪护。无陪护任务期间,专职陪护人员将固定分配在市纪委(监察局)各室(组)协助开展工作。
(二)待遇:参照《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英府办〔2016〕68号)规定执行。
中共英德市纪委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