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接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通知,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职务高级评审会已经结束,我市推荐上报的人员中,于晓敏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评审通过人员严格执行异议期制度的规定,现对我市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10日,共15天。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请主管部门及时将公示通知和公示表(见附件)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是否真实无误。异议期结束后,请主管部门于11月15日前,将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和信息核实情况书面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2791839
市人社局传真:2868756(注明转专技处收)
市人社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321房间(邮编:255030)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