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广安市直属学校招聘、选调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2012年广安市直属学校招聘、选调教师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2012年广安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成绩与选调教师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一、面试成绩
1、2012年广安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成绩﹙详见附件1﹚;
2、2012年广安市直属学校选调教师面试成绩﹙详见附件2﹚。
二、体检人员名单
2012年广安市直属学校招聘、选调教师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4﹚。
三、体检相关事宜
1、体检对象
根据本次招聘、选调录用岗位和名额,按照招聘考试成绩与选调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广安友谊中学实验学校选调初中信息技术岗位面试人员并列第一名,一并进入体检)。本次进入体检人数为45人。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和《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3、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2年7月25日下午14:30-18: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暂收400元(多退少补)。
4、体检时间
7月26日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于7月26日早上8:0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广安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集中,证件不齐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5、其他事项
⑴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⑵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受检者当天早上空腹。
⑶体检采取入围封闭方式,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⑷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得到结论通知1日内,可提出书面申请,复检时间另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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