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受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托,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隶属于茂名市国资委,是国有独资特殊企业。具体岗位要求及薪酬待遇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要求
(一)文秘(1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 适应能力强, 团结合作,吃苦耐劳,勤奋好学,富有耐心和责任心;
3. 身体健康,男女不限,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文秘及中文相关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5.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公文处理系统,有文字工作经历及公开发表作品的优先。
(二)企业管理(1名)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 适应能力强, 团结合作,吃苦耐劳,勤奋好学,富有耐心和责任心;
3. 身体健康,男女不限,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企业管理相关专业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5. 熟悉企业管理、国企改制相关业务,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经济类中级以上职称及有国企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考试
1.笔试。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处理、企业管理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职业健康技术规范》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直接淘汰,由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作风等。考察标准参照企业人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五)聘用
考察合格,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录用为茂名市同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作,其中试用期2个月。派遣期间表现优异的,有机会被吸收为茂名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正式人员。
茂名市同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