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调整编外用工报考条件,调整后报考条件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能服从上级安排。
2、慈溪户籍(以1987年8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护理人员:要求护理学或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药剂人员:要求药学或临床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药学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检验人员:要求医学检验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上述岗位工作。
5、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岗位与招聘程序不变。
特此通知。
慈溪市人民医院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