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人数 | 岗 位 要 求 |
01 | 档案员 | 1 |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1日之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部承认的学历),专业不限; 2、档案专业或具有1年以上档案从业经验者优先。 |
02 | 文秘 | 2 |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21日之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部承认的学历),专业不限,中文文秘类、法律类专业优先; 2、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录入、排版、文印等基本操作。 |
03 | 综合管理人员 | 1 |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21日之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部承认的学历),专业不限; 2、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基础,有从事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后勤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3、具备以上条件的复转军人优先。 |
04 | 信息技术人员 | 2 | 1、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1日之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计算机(大类)类专业; 2、具备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能够熟练进行网络及终端维护; 3、户籍地或居住地为宿迁。 |
05 | 法官助理 | 16 |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1日之后出生)。 |
06 | 辅警 | 3(男性2名,女性1名) | 1、拥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常住人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经过人民警察院校公安类相关专业学习培训的报考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男身高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21日之后出生); 4、高中及以上文化(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