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公开招聘执行辅助人员公告后,已完成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现将考试方式等公告如下:
一、考试方式
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笔试地点: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桐乡市实验中学(八中,振东新区康民路370号,市教育局东侧)。
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综合知识、法律知识、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等。
笔试试卷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满分为100分。
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对象确定方式:根据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第30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工作能力、职位匹配性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按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对象后,另行书面通知。
特此公告。
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