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7-08-12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和《丽水市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17年第20号)的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决定拟聘用王咪楠同志为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环境保护局、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7年8月11日至8月21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8-2091237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0578-2098912

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0578-2098932

xx等同志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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