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广东省深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
2012-07-05来源:深圳招考网

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考办《关于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粤考院〔2012〕261号)精神,考生在参加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0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附件:2012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02013 初等数论
6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7 0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8 10099 近世代数
9 11401 中学数学方法论
10 11503 组合数学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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