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绍兴市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7-07-15来源:绍兴市越城区人事考试网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与职数等详见《2017年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有志于就业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有一定文字功底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4、越城区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5、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2日(周六)上午8:30-12: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区马臻路45号)。

3.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以及其他报考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须经笔试、面试、计算最终得分、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一)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29日。笔试科目为《行政能力测试、申论》。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数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其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计算最终得分

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最终得分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5〕65号)执行。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咨询电话:0575-85173631,89176278,88376465。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4日

附件:

1.2017年绍兴市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7年越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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